安杰代理NBA起诉《萌卡篮球》游戏胜诉,获赔300万元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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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 (NBA)和上海蛙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成都蓝飞互娱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零线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畅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由蓝飞互娱和零线互动开发运营、畅悦网络提供下载服务的《萌卡篮球》游戏中使用NBA球员卡通形象、NBA球队标识、球员名称等NBA识别特征元素集合侵犯了NBA享有的商品化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零线互动将《萌卡篮球》游戏的网站域名转让给NBA,且三公司承担损害赔偿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本案是商品化权益在民事诉讼中的成功运用。本案一审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审判决中均考虑了体育文化产业的巨大价值,明确认可NBA对“NBA识别特征元素集合”享有商品化利益,对于推动中国体育产业商业化、市场化具有积极意义。
安杰知产团队在本案中准备了详实的证据,创新性提出了“NBA识别特征元素集合”的概念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并同时成功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从支付宝调取了侵权人的游戏收入证据,为法院判决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和事实基础。
安杰知产团队合伙人赵克峰、韩进文以及董雪律师全程代理了本案的一审和二审程序。